妊娠合并梅毒的产科处理:

妊娠合并梅毒属高危妊娠。妊娠期在24~26周超声检查注意发现胎儿先天性梅毒征象,包括:胎儿肝脾肿大、胃肠道梗阻、腹水、胎儿水肿、胎儿生长受限及胎盘增大变厚等。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明显受累常常提示预后不良。未发现胎儿异常者无需终止妊娠。驱梅治疗时注意监测和预防吉-海反应。分娩方式根据产科指征确定。在分娩前已接受规范驱梅毒治疗并对治疗反应良好者,排除胎儿感染后,可以母乳喂养。 


孕妇的随访:

早期梅毒经足量规范治疗后3个月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2个稀释度,6个月后下降4个稀释度。一期梅毒1年后非螺旋体试验转为阴性,二期梅毒2年后转为阴性。晚期梅毒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缓慢,大约50%患者治疗后2年非螺旋体试验仍阳性。

妊娠合并梅毒治疗后,在分娩前应每个月行非螺旋体试验,抗体高滴度患者治疗后3个月如非螺旋体抗体滴度上升或未下降2个稀释度,应予重复治疗。低抗体滴度(如VDRL≤1∶2,RPR≤1∶4)患者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常不明显,只要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无上升,通常无需再次治疗。分娩后按非孕妇梅毒随访。 


新生儿的随访:

根据妊娠合并梅毒孕妇分娩前是否诊断或有效治疗,新生儿情况不一。怀疑先天性梅毒的婴儿的检测包括:脑脊液检查,长骨X线检查,血液常规检查、胸片、肝功能检查、颅脑超声、眼底检查和脑干视觉反应。对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性梅毒的患儿按先天性梅毒治疗。

新生儿随诊的处理:(1)血清阳性未加治疗的婴儿,于生后0、3、6和12个月时进行严密随诊。未获感染者,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从3月龄应逐渐下降,至6月龄时消失。若发现其滴度保持稳定或增高,则应对患婴重新检测评价,并彻底治疗。少数未获感染者,梅毒螺旋体抗体可能存在长达1年之久,若超过1年仍然存在,则该婴儿应按先天性梅毒治疗。(2)已予驱梅治疗的婴儿,注意观察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情况;该抗体滴度通常至6月龄时消失。


摘自: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,2012,中华妇产科杂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