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标准》提出,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(综合医院)应当为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。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和影响力。中西医结合科室诊疗科目设置齐全,具有丰富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多种常见病、多发病、疑难危重疾病的能力和经验,在中西医结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处于引领地位。特别量化了一些细节,要求中西医结合、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≥10%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≥10 个,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项目≥2 个。
这一门槛意味着国家对发展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的鼎力支持,也意味着中西医结合、中医执业这两类医师的前途光明。
《标准》要求,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(综合医院)应具备完善的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,独立设置并实际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下列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≥10 个:肺病科、心血管病科、风湿病科、脾胃病科、肿瘤科、内分泌病科、肾病科、老年病科、眼科、皮肤科、骨伤科、外科、脑病科、妇科、男科、儿科、针灸科、推拿科、肛肠科、耳鼻咽喉科、疼痛科、康复科、血液病科、治未病科、感染科等。进一步明确了全方面发展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决心。
《标准》要求,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(综合医院)应具备系统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体系,能够承担院校医学教育、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。具备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的能力。构建高水平学术平台,推动全国中西医结合学术思想凝练、学术专著出版及学术成果推广,利用多媒体平台,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知识的公共普及。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,在人员招聘、职称晋升、岗位聘用、薪酬待遇等方面,与临床医学、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。医院配有专项医学教育经费支持,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,保障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执业再培训。这一部分内容表明了国家对培养中西医结合医师的重视。
《标准》特别强调了,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(综合医院)应具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能力。在全国开展至少 2 种中西医结合治疗疑难危重疾病防治网络建设,覆盖医院≥200 家。与医院、高校开展疾病防治研究合作,合作单位≥500 家。要承担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任务。具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能力和经验,参加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,其中,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医师参与≥4 次。有协调、指导各级医院救治大规模创伤或传染病患者的能力和经验。在此次新冠疫情中,中西医结合抗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,《标准》的出台,体现了国家要发扬光大中西医结合医学为公卫服务的深远目标。
未来,期盼越来越多的中西医结合、中医执业医师能在政策的指引下,大力提升自我,发挥自己的光和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