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褥期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,妊娠期新型冠状病毒


1、分娩时机

2019-nCoV感染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,终止妊娠时机宜个体化。

终止妊娠的指征取决于母亲的疾病状况、孕周、胎儿的宫内情况。在保障孕产妇安全前提下,应结合孕周考虑。有终止妊娠指征时,在治疗的同时可考虑积极终止妊娠。终止妊娠前如需促胎肺成熟,推荐使用地塞米松或倍他米松。


根据建议,在临床实践中可基于以下原则:

1. 考虑患者产科指征,如前置胎盘、子痫前期、臀位等,需要根据产科具体情况进行判断,掌握终止妊娠的指征。

2. 若患者无产科指征,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情况下经治疗母体病情未见好转,不能继续维持妊娠,可考虑终止妊娠。

3. 若患者诊断为2019-nCoV感染重型或危重型(国家卫健委定义),首先应保障孕妇安全,不论孕周,应考虑提前终止妊娠指征。

(1)重型:呼吸窘迫(RR≥30次/分);或静息状态下,指氧饱和度≤93%;或动脉血氧分压(PaO2)/吸氧浓度(FiO2)≤300mmhg;

(2)危重型: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;或出现休克;或者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。

4. 对于轻型或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否应当适度提前终止妊娠,仍待商榷。但在疫情严峻的特殊情况下,孕32-34周时及时终止妊娠可能有益于孕妇后续治疗及孕妇安全。

总之,目前的产科专家的观点普遍认为:终止妊娠需根据孕妇病情,母亲安全优先的原则,同时需多学科讨论,结合重症医学专家意见处理。


2、剖宫产指征

依据产科指征来选择分娩方式,阴道分娩或剖宫产哪种方式更安全尚无定论。

1.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孕妇,应适度放宽剖宫产指征。减少产妇在产科的治疗时间,从而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,保证产妇、新生儿和医护人员的安全。

2.对于无剖宫产指征,但短时间内不能阴道分娩的新冠肺炎感染孕妇,同样应适度放宽剖宫产指征。


3、分娩的房间及感染防护

为最大程度地减少交叉感染,分娩期防护必须贯穿整个分娩过程,包括阴道检查、人工破膜等。

有条件时建议尽量在负压隔离病房进行分娩。若无条件使用负压隔离病房,至少要在感染隔离病房、感染隔离手术间进行分娩或剖宫产。

要注意减少房间内的物品,减少分娩或剖宫产手术的参与人员,为产妇佩戴医用口罩;医护人员也应按要求穿戴防护设备,严格执行“七步洗手法”,使用含酒精或过氧化氢手部消毒液消毒双手。


4、麻醉方式

区域性硬膜外麻醉或全麻均可用于2019-nCoV感染肺炎孕妇的分娩麻醉。对于已行气管插管的2019-nCoV感染孕妇,可采取气管插管全麻剖宫产。

依据现有临床经验,大多数医生倾向于剖宫产术采用硬膜外麻醉,以减少插管/拔管过程中的感染,避免全麻对新生儿的影响,减少转诊新生儿科后带来更多压力。此外,麻醉医生应采用二级防护,头面部应加带面屏,防止感染。


5、手术时需注意的问题

1、 特殊时期的分娩应当由高年资医生主刀,基于丰富的经验与知识,尽可能做好手术,处理好缝合与止血,减少并发症的发生,尤其要预防产后出血。

2、 接生器械及手术器械外贴“2019-nCoV标识”,单独放置,单独消毒处理。

3、 参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阴道分娩或剖宫产的医护人员,应注意观察。


参考资料

1.妊娠期与产褥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建议

2.武汉同济医院、武汉协和医院等相关指导意见或管理策略建议

3.武汉协和医院2019-nCoV感染急诊手术患者管理建议

4.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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