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筛查和评估

所有在门诊初次产检的孕妇,用 HBsAg检查进行孕期常规 HBV 筛查。

对HBsAg阳性或不确定 HBsAg 状态母亲的新生儿,出生12小时内注射乙肝疫苗和 HBV免疫球蛋白,无论妊娠期母亲是否接受了抗病毒治疗。

若HBsAg阳性,需继续评估乙型肝炎相关病情。需进一步检测HBV DNA水平、肝功能生化指标和上腹部超声。

(1)若HBV DNA阳性,排除其他相关因素后,出现ALT显著异常,≥5×正常值上限(ULN),或诊断为肝硬化者,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,经感染科医生或肝病科医生评估后,建议给予替诺福韦酯(TDF)或替比夫定(LdT)进行抗病毒治疗;

(2)若HBV DNA阳性,ALT在≥2×ULN~5×ULN时可继续观察,如果观察期间ALT≥5×ULN,则按(1)处理;如果ALT<2×ULN,则按(3)处理;如果随访至妊娠24周ALT仍在≥2×ULN~<5×ULN,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,给予TDF或LdT进行抗病毒治疗;

(3)若HBV DNA阳性,ALT正常或仅轻度异常(ALT<2×ULN)、无肝硬化表现,建议暂不处理,继续随访观察。在随访期间,如果出现ALT持续升高(ALT≥2×ULN),则根据ALT水平按(1)或(2)处理,注意加查TBiL和PTA。

2.妊娠期管理

肝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的未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, 在妊娠中期检测HBV DNA水平(推荐用高灵敏试剂检测),根据HBV DNA水平,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,以阻断母婴传播。

(1)若孕妇HBV DNA≥2×106IU/ml,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,可于妊娠24~28周给予TDF或LdT进行抗病毒治疗。分娩前应复查HBV DNA,以了解抗病毒治疗效果及母婴传播的风险;

(2)若孕妇HBV DNA<2×106IU/ml,则不予干预,继续观察;

(3)需要进行侵入性产前操作(如羊膜腔穿刺或绒毛活检)的HBV感染孕妇,应告知其若病毒载量>2×107IU/ml,行侵入性产前诊断有可能增加母胎间HBV传播的风险。

3.分娩管理

(1)分娩方式:分娩方式与母婴传播风险没有确切关系,根据产科指征决定分娩方式;

(2)新生儿处理: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移至复苏台,离开母血污染的环境;彻底清除体表的血液、黏液和羊水;处理脐带前,需再次清理、擦净脐带表面血液等污染物,按操作规程安全断脐。


4.停药时机

(1)以阻断母婴传播为目的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,产后即可停药;

(2)以治疗乙型肝炎为目的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,产后不建议停药,停药标准及时机可参照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(2015年更新版)》中相关内容。


5.母亲产后随访

(1)产后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者,按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随访方案进行随访,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、HBV DNA;每6个月复查乙型肝炎血清标志物、甲胎 蛋白、上腹部超声和肝脏瞬时弹性成像检查;

(2)产后停药者及未服用抗病毒药物者,产后6~8周复查肝功能、HBV DNA。如果肝功能正常,以后每3~6个月复查肝功能、HBV DNA。如果肝功能异常,可参照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(2015年更新版)》中乙型肝炎患者管理办法处理。


参考文献:1.《核苷(酸)类抗病毒药物用于乙型肝炎母婴阻断--国际相关指南解读》李杰,中华肝脏病杂志2016年2月第24卷第2期。

2.《妊娠期HBV的阻断、预防、治疗和随访管理》解读 申姣春等,临床肝胆病杂志第32卷第6期2016年6月。

3.《妊娠期乙型肝炎的筛查、处理和垂直传播的预防》滕莉荣,协和妇产科文献月报.2016,2(1):63。